免征增值稅的幾個項目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稅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當前,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3%、9%?、6%、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