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條件是?
1、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2、財稅2016第36號文件附件一: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