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用有哪些?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商事憑證,由于實行憑發票購進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因此也是完稅憑證,起到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的作用.
(2) -種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之間的各個環節可以用增值稅專發票連接起來,依據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每個環節征稅,每個環節扣稅,讓稅款從上一個經營環節傳遞到下一個經營環節,一直到把商品或勞務供應給最終消費者.
這樣,各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商品或勞務的整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征收和公平稅負的特征.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六條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退還原件,購買方可要求銷售方重新開具專用發票.
(一)無法認證.
本規定所稱無法認證,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認,無法產生認證結果.
(二)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有誤.
(三)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后與明文的代碼或者號碼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