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增值稅申報常見問題匯總?
1、比對結果異常的,如何處理?
(1)若比對結果為"滯留",請納稅人繼續等待稽核比對至下月申報期結束前兩日,正常情況下三個月內就會有比對結果.滯留海關繳款書的稽核結果需要返回上傳的所屬期進行查詢;
(2)若比對結果為"不符",納稅人可以直接按照正確信息重新錄入比對;
(3)若比對結果為"缺聯"、"重號",需攜帶以下資料(均需加蓋公章)至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提交異常海關繳款書核對申請:
①《"異常"海關繳款書數據核對申請書》.
②海關繳款書原件.
③其他進口貨物輔助證明文件:報關單等.
2、海關繳款書信息已上傳至電子稅務局,后又接收到其他繳款書,是否可再次上傳?
納稅人每月可將不同的采集繳款書信息多次上傳(但下一次上傳前需在采集系統刪除上一次已上傳的繳款書信息,否則重復無法上傳).上傳的截止期為每月的最后一天,建議最好能提前上傳,防止月末因系統擁堵,無法上傳而影響下月正常抵扣.(注:當月采集、上傳,次月申報期查詢、下載、申報抵扣)
3、已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又查詢到滯留發票轉為相符狀態,是否可再次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
"稽核結果通知書"可以手動下載,也可以在申報期結束前兩日由系統自動確認下載,一經下載后就不能返回,每月只能進行1次該操作,不能重復下載.
4、海關稽核結果通知書顯示"滯留",是否可申請數據核對?
稽核比對結果為滯留的海關繳款書,將繼續參與稽核比對,納稅人不能申請數據核對.
滯留,是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在規定的稽核期內系統中暫無相對應的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號碼,留待下期繼續比對.滯留期間,納稅人可在上傳所屬期每隔三小時刷新稽核明細查詢最新結果.總局規定:海關繳款書開具當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次月及第三個月.舉例:一是納稅人取得7月25日開具的海關繳款書,在當月采集并上傳,7、8月為正常的滯留期,到9月底前一直未找到對應的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號碼,9月30日系統將比對結果由"滯留"轉為"缺聯".二是納稅人取得3月25日開具的海關繳款書(在360天內),在7月25日采集并上傳,因已過稽核期,如未找到對應的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號碼,8月1日返回的比對結果就為"缺聯".
5、若上期增值稅申報期海關繳款書比對結果為滯留狀態,本期如何查詢狀態及申報抵扣?
點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月度申報"申報表,進入申報界面,點擊左側"通用功能"-"海關稽核明細查詢","報送月份"選擇繳款書信息上傳月份,點擊"海關稽核結果明細查詢",查看繳款書稽核結果代碼.若代碼為"相符",點擊"通用功能"-"海關稽核通知書下載","稽核月份"選擇當月所屬期,點擊"海關稽核結果通知書下載",結果導入申報表.
6、海關稽核明細查詢為相符,但是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內容為空,如何處理?
若海關稽核明細查詢顯示稽核結果為相符的,請攜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原件至辦稅服務廳綜合窗口申請下載.
7、海關繳款書上傳的時限是什么?
納稅人應當在開具之日起360天內通過《通用數據采集軟件》進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信息采集、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申請稽核比對.逾期(超過360天)未申請稽核比對的海關繳款書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8、采集海關繳款書時,提示"發票開具日期已超120天",無法采集,如何處理?
請下載最新版本"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V2.4".下載路徑:電子稅務局--下載--(蘇州)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V2.4.
9、"三證合一"稅號變更的納稅人,需在"企業信息"中刪除原信,維護新的稅號信息,以確保導出的文件名稱為新稅號,若修改不成功如何處理?
若修改不成功,可卸載后重新安裝該軟件,下載路徑為:電子稅務局--下載--(蘇州)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V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