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有什么區別?
一、定義: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
1、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
2、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
1、基本稅率17%.適用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除規定適用低稅率外.
2、低稅率 13% .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零稅率 0. 出口的貨物,但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簡易征收率 6%
1)縣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
2)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已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5)商業混凝土.
簡易征收率 4%.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
2)典當業銷售的死當物品.
三、作用: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商事憑證,由于實行憑發票購進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因此也是完稅憑證,起到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的作用.
2、-種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之間的各個環節可以用增值稅專發票連接起來,依據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每個環節征稅,每個環節扣稅,讓稅款從上一個經營環節傳遞到下一個經營環節,一直到把商品或勞務供應給最終消費者,這樣,各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商品或勞務的整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征收和公平稅負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