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上個月發票開出去,已經給對方客戶認證了,有一份發票有誤需要作廢,但不小心把已經給客戶的發票作廢了,這種情況如何處理?(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 您好!發票在已認證的情況下不符合作廢條件,不得作廢。 對于購買方,建議不要抵扣,已抵扣的建議做進項稅額轉出。 對于銷貨方,屬未按規定作廢發票,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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