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會考辦〔2025〕3號),為了做好廈門考區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核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核時間
2025年11月14日(周五)、15日(周六)、16日(周日),每日9:00-11:30,14:30-17:00。
(二)審核對象
已參加廈門考區202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且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含免試科目)的考生,即2024年、2025年兩個年度內三科成績均達到60分及以上。
(三)審核方式
采用現場人工審核的方式,根據《關于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4〕3號)中所規定的報名條件,考生須在規定的審核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湖濱東路319號C座三樓)辦理考后資格審核:
1.居民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外籍人員應提交有效護照等)和復印件,并在居民身份證明復印件右上空白處寫上審核序號(審核序號見附件);
2.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港澳臺及國外學歷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近期打印的在線認證報告;
(2)根據廈委辦發〔2002〕45號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軍隊院校學歷、學位的須提供入伍或退伍證明原件;以及教育部和解放軍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行文批準該部隊院校當期可招收地方學員,并加蓋學校公章的批文復印件;
(3)屬于取得高中、中專、技校或以上第一學歷并參加會計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會計工作年限,若需累計專業工作年限的,還須提供第一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時選擇報考條件“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報考的,需攜帶相應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一)資格審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辦理。若考生確因個人原因需委托他人辦理的,請被委托人攜帶審核所需相關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參加現場審核,因代辦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委托書的格式(委托書上必須有本人親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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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書 茲因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無法到現場參加2025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考后資格審核,特委托***(身份證號:***)代為提交材料參與審核。 特此委托。 委托人:*** 2025年**月**日 |
(二)考生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按現場指引文明有序排隊辦理,避免大聲喧嘩,做好個人健康防護。
(三)考生應事先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 (https://ausm.mof.gov.cn/index/)上查詢成績,確保本人2024年、2025年兩個年度內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三個科目成績均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且2025年度在廈門參加考試。
(四)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審核,不得提供虛假材料。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經資格審核,若考生不符合(會考〔2024〕3號)中所規定的報名條件,給予其單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六)審核結果將現場告知,不再提供其他途徑的結果查詢。考生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通過考后資格審核,可領取中級資格證書;證書由國家統一制作并下發至各考辦,預計審核后3-4個月發放,請關注廈門市財政局官網“會計之窗”欄目領證通知(不再短信通知),未正式發布領證通知前,任何提前辦理的郵寄申請均視為無效訂單,不予受理。
咨詢電話:0592-5156229
廈門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