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會考辦〔2025〕3號),現就省直考區考后資格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4、2025兩個年度內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三個科目成績均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省直考區(準考證號碼前綴為12310)考生。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參加中級資格審核的考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
(一)時間:2025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35號財政辦公大樓一樓服務窗口。
(一)報名信息表1份(有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確認章);無報名信息表的考生,請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index/),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歷年報名表打印”模塊打印考生信息表。
(二)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三)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四)委托他人審核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
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審核條件參加考后資格審核,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或不符合報名條件,將按照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考生若存在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記錄期為五年。
其他考區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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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考區:0592-515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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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會計考試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