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通告
為做好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集中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時間
(一)集中參保時間: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二)集中繳費時間: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三)待遇享受時間: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參加2026年度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其待遇享受時間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參保期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員,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將面臨至少3個月待遇等待期。
二、參保對象和繳費標準
(一)參保對象
1.本市戶籍和全日制學籍人員
(1)6周歲以下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幼兒”);
(2)本市范圍內各類中學(含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學籍的在冊就讀學生(以下簡稱“中小學生”);
(3)6周歲(含)以上18周歲(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學的其他未成年人(以下簡稱“其他未成年人”);
(4)本市范圍內各類高等院校(含技師學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學籍本專科學生、全日制學籍研究生(以下簡稱“大學生”);
(5)18周歲以上的成年居民(以下簡稱“成年居民”);
2.持居住證參保人員
(1)非本市戶籍人員。非本市戶籍人員持本市有效居住證參加居民醫保,其中非本市戶籍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證參加居民醫保;非本市戶籍學齡前兒童也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居住證和戶口本參加居民醫保。
(2)港澳臺人員。在本市居住但未就業的港澳臺人員,持本市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參加居民醫保,其中港澳臺學齡前兒童也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關系證明材料參加居民醫保。
(3)外國人。在本市居住但未就業的外國人,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件參加居民醫保。
上述各類人員參加我市居民醫保時,不能重復參保。
(二)個人繳費標準
| 參保對象 |
出生年月日區間 (含當日) |
個人年繳費標準 |
| 成年居民 |
2006年12月31日前 出生 |
800 |
| 嬰幼兒 | 2020年1月1日后出生 | 630 |
| 其他未成年人 |
2007年1月1日后 2019年12月31日前 出生 |
320 |
| 中小學生 | —— | 320 |
| 大學生 | —— | 200 |
(年齡計算以參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即2025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
持居住證參保人員參加我市居民醫保時,個人繳費、財政補助和待遇標準按照本市戶籍同類參保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本市戶籍的以下六類人員,其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資助: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含困境兒童),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
三、參保和繳費方式
(一)參保方式
1.成年居民、嬰幼兒、其他未成年人
參保登記方式和去年基本一樣,對于集中參保期前正常參加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且符合2026年度參保條件的對象,視為續保人員,默認按原參保類別繼續參加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直接辦理繳費手續。
對于已不符合參保條件或參保資格需重新確認的人員,具體為:本市戶籍已注銷或已遷出人員;非本市戶籍且居住證已失效人員須重新取得參保資格后辦理參保手續,非本市戶籍持父母本市有效居住證參保的學齡前兒童須重新確定參保資格后辦理參保手續;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國人護照等參保人員(學生除外),須重新確定參保資格后辦理參保手續。
父母可為非本市戶籍學齡前子女辦理我市居住證,及時簽注確保居住證有效,學齡前兒童續保時可直接辦理繳費手續。
對于參保身份發生變化的人員,具體為:從參加嬰幼兒檔變更為參加中小學生檔(含其他未成年人)、從參加中小學生檔(含其他未成年人)變更為參加大學生檔或成年居民檔、大學生畢業后以非大學生身份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須重新辦理參保手續。
具體參保手續辦理途徑:
(1)可登錄“浙里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城鄉居民參保登記”事項,辦理參保手續。
(2)可持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至戶籍所在地(非本市戶籍人員持規定的材料至居住地)政務服務中心醫保經辦窗口、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窗口辦理參保手續,由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攜帶代辦人身份證。
(3)可持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至就近政務服務中心醫保經辦窗口、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自助服務終端上辦理參保手續。
2.中小學生和大學生
本市全日制學籍學生,根據學校統一安排辦理參保手續。
(二)繳費方式
1.線上繳費方式
各類居民完成參保手續后可通過支付寶“市民中心”“稅務”中的“寧波社保繳費”服務、“寧波稅務”微信公眾號、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或電子稅務局App、“浙里辦”App等進行線上繳費。注意:若出現因數據傳輸延時造成繳費不成功,建議在辦理參保手續后次日再進行重試。
本市全日制學籍學生,根據學校統一安排辦理繳費手續。務必要在接到學校的繳費通知后再辦理,避免因繳費信息尚未生成而無法繳費。
2.線下繳費方式
可使用市政務自助辦事終端辦理繳費(服務網點信息可通過關注“寧波稅務”微信公眾號查看)。
可通過九大合作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寧波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鄞州銀行]各網點柜面查繳。
3.使用近親屬家庭共濟方式繳費
實施家庭共濟的近親屬為浙江省內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適用對象為省內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本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或醫保經辦機構等多渠道,承諾并授權一個或多個近親屬建立家庭共濟綁定關系。
已與浙江省內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綁定家庭共濟關系的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可由省內近親屬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發起,使用其歷年賬戶結余資金繳納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具體可通過支付寶“市民中心”“稅務”中的“寧波社保繳費”服務、“寧波稅務”微信公眾號、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或電子稅務局App、“浙里辦”App以及市政務自助辦事終端等繳費渠道進行繳納。
寧波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