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關于2025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通告2025年第13號 2025-09-30
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關于明確2025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相關參數的通知》(陜人社函〔2025〕424號)相關要求,現將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調整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以及口徑
(一)調整范圍:在我省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正常參保的在職職工。
(二)調整口徑:繳費基數上限標準由22795元/月調整為23250元/月,下限標準由4559元/月調整為4650元/月。
二、調整方式
自2025年10月1日起,稅務征繳系統啟用2025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自動生成補差數據,用人單位無需申請和操作。
三、注意事項
(一)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調整后,稅務征繳系統將依據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個人繳費工資進行判斷調整,其中: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低于4650元/月的,系統以4650元/月作為職工繳費基數;職工個人繳費工資高于23250元/月的,系統以23250元/月作為職工繳費基數;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位于22795元/月至23250元/月之間的,系統以實際繳費工資作為職工繳費基數。
(二)因2025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調整產生的社會保險費差額,參保單位及職工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繳納的,不加征滯納金。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