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監管局深入貫徹落實部黨組決策部署和部內控委工作要求,緊緊圍繞財政監管核心職能,以推動財政科學管理系統化、精細化、標準化、法治化為目標,系統構建以強協同管理為導向、促合規管理為重點、嚴流程管控為手段的內控體系,為高效履行財政監管職能提供堅實保障。
一、系統化建設強協同,織密內控“防護網”
立足構建協調高效的內控運行機制,著力在堵漏洞、補短板上下功夫,在統籌謀劃、頂層設計上下功夫,持續強化內控體系建設,推進內控機制與監管工作協同聯動、一體發力。一是加強系統謀劃。結合工作實際,統籌內部巡視成果運用,詳細制定年度內控工作計劃,明確任務清單和責任分工。系統梳理2021年度至2024年度業務制度、管理辦法等,按照“需廢止、需修訂、需印發、無需印發”四類別進行科學評估,有序推進內控制度修訂、匯編工作,確保制度體系的時效性和適用性。二是推進系統優化。深入查找政策實施和資金審核中的薄弱點,系統梳理在陜宣傳文化單位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修訂完善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批操作規程,細化退稅受理、審核、退付等環節流程,精準繪制內控流程圖,強化關鍵節點措施防護,確保退稅審批工作制度完備、流程清晰、內控嚴格。結合財會監督重點領域和陜西實際,聚焦查問題、糾偏差、促規范,修訂印發全局財會監督工作規劃,系統運用檢查核查、評估評價、監測監控等監管方式,持續強化對財經領域公權力行使的制約和監督。三是促進系統融合。推進內控建設與機關黨建、財政監管業務互融共促,依托“四階梯”內控管理架構,強化各層級責任落實,各處室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為本部門內控建設第一責任人,將內控要求融入“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組織生活,推動黨建工作與內控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強化紀檢日常監督職能,建立內控管理會商機制,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建議,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二、精細化管理提質效,激發內控“新動能”
堅持從細處著手、向實處發力,細化目標任務,優化防控措施,進一步健全完善內控管理制度,推動內控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轉變。一是重點工作精雕細琢。落實部黨組提出的“加強、聚焦、優化”工作方針,打造“三廊兩展一廳”政治機關文化宣傳陣地,鍛造“陜財監管守初心 追趕超越繪新篇”黨建品牌,創設“陜財監管大講堂”干部教育培訓品牌,持續強化政治機關建設。聚焦財政監管主責主業,貫通“資金—項目—政策—政治”監管思路,細化中央轉移支付監管“四項清單”,暢通線上線下、事前事中事后閉環監控鏈條,應用數字財政監管提效賦能,精準描繪地方財政運行“立體畫像”。二是日常督辦精細有序。以年度內控計劃和財政監管重點任務為綱,加大督辦考核力度,制定全局年度計劃任務清單、局黨組落實黨建主體責任清單、領導班子年度履職盡責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等臺賬,明確任務目標、完成時限、責任處室等,通過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定期聽取各處室工作進度及完成情況,以“月調度、季通報、年考核”的動態銷號管理機制推動任務落實落細、見行見效。三是綜合保障精益求精。秉承“工匠精神”,強化公文審核、校稿,嚴把公文信息編發政治關、政策關、法律關、內容關、格式關、文字關,持續提升辦文質量。樹立零基預算理念,精細謀劃全年財務支出,結合實際細化公用、人員、項目經費支出標準,及時調整部分分散、低效、固化支出事項,持續提升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的科學性、精準性。加強檔案安全建設,規范細致做好檔案分類、歸檔、整理、保管、查閱、銷毀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標準化要求促規范,建立內控“標準尺”
通過制定統一的內控操作辦法,提出統一的內控目標要求,明確統一的內控執行標準,形成統一規范的內控事項管理流程,大力提升內控執行效率。一是統一內控規則體系。明確內控工作須遵循“全覆蓋、制衡性、重要性、適應性和有效性”的基本原則,通過查找識別、分析評估、分類分級財政監管業務和機關運轉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持續做好動態監測及報告工作,切實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全過程動態糾正的內控機制,保障全局各項工作健康有序運轉。二是統一內控程序要求。如,統一財政監管審核要求,建立初審崗、復審崗、終審崗不少于三級的責任體系,且崗位職責互不相容。統一財政檢(核)查要求,明確現場檢(核)查組成員不得少于2人,并實行組長負責制;一事或一項規范編制工作底稿,做到內容完整、格式規范,陳述事項客觀真實、條理清楚、準確無誤;嚴格工作日記制度,簡明扼要記錄檢查進展、發現問題和核實結果等,妥善留存備查,有效防范履職風險。三是統一內控考核考評。健全完善內控考核評價機制,明確內控辦和局紀檢組不定期組織開展內控檢查,并綜合運用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控制、授權控制、歸口管理、流程控制和信息系統管理控制方法,對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及時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和優化方案。同時,將內控執行情況和內控考評結果納入年度述職評議范圍,作為處室和個人評先評優重要參考,有效提升內控制度執行力。
四、法治化保障固根本,強化內控“約束力”
將法治思維融入內控建設全過程,以法治方式增強內控制度剛性約束力,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一是強化理論武裝,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會其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將法治原則融入內控建設全過程。組織全局參加財政干部法治能力培訓班,持續增強干部職工法治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結合日常監管工作實際,常態化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財政領域重要法律法規,推動學法用法常態化、制度化,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應對風險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開展內控自查,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內控自查自評機制,由內控委牽頭組織各處室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面內控自查自評工作,重點自查自評日常監管、專項檢查、調查研究等監管業務規程是否符合“三定職責”要求,以及專項審核業務規程、“三重一大”決策機制等是否符合現行規章制度,著力強化對內控環境、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內控制度設計和執行的評估,有力有效推動依法行政落到實處。三是健全監督機制,強化制度剛性約束。建立局紀檢組、機關紀委協同聯動機制,充分運用內部審計、內部巡視等監督成果,加大對財政監管業務內控制度執行的全過程監督力度,不斷提升內控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推動構建具有財政監管特色的“全面覆蓋、重點突出、權責分明、運行高效”的內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