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財政廳關于明確省直機關工作人員赴雄安新區差旅住宿費標準的通知
陜財辦行〔2025〕66號 2025-08-28
省級各部門:
按照《財政部關于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雄安新區差旅住宿費標準的通知》(財行〔2024〕435號)、《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陜財辦行〔2014〕19號)和《陜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省級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財辦行〔2015〕80號)有關規定,陜西省省直機關工作人員赴雄安新區(不含雄縣、安新縣、容城縣)出差的住宿費限額標準為省級人員900元/人·天,廳局級人員550元/人·天,其他人員450元/人·天。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陜西省財政廳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