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監管局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務公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完善制度機制、優化平臺渠道、深化內容建設,著力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向實處發力,不斷提升財政監管透明度與公信力,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加強統籌謀劃,夯實政務公開基礎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堅持將政務公開作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財政監管效能的關鍵環節。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處室負責人具體管”的責任體系。局主要負責同志對全局政務公開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定期聽取匯報、部署任務;其他局領導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指導督促分管處室落實公開要求;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信息審核把關,確保公開信息準確、合規。通過層層傳導壓力,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工作網絡,確保高效運轉。明確辦公室為政務公開牽頭協調部門,配備專人負責日常組織、協調、督辦。各業務處均設立1名政務公開聯絡員,負責本部門信息報送、申請辦理對接等工作,形成覆蓋全局、反應迅速的工作網絡。
三是明確功能定位,服務發展大局。深刻認識政務公開在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財政政策效能方面的重要作用。緊緊圍繞財政監管中心工作,將公開要求融入資金監管、績效評價、專項核查等業務全流程,確保政務信息有效服務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服務市場主體經濟活動、服務代表委員履職、服務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健全制度機制,確保公開渠道暢通
一是完善制度體系,規范操作流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財政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為根本遵循,制定并持續完善《財政部內蒙古監管局政務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對公開主體、范圍、內容、程序、方式、時限、監督保障等作出明確規定,為全局政務公開工作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二是嚴格審查程序,提升公開質量。全面落實“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原則,建立并嚴格執行三級審核機制,重點嚴把政治關、文字關、數字關、保密關、格式關。通過逐級審批、層層過濾,切實維護信息嚴肅性。
三是優化公開渠道,嚴把信息實效。將局互聯網門戶網站作為主陣地,集中公開機構職能、政策法規、工作動態、黨建信息、調研成果、通知公告等。建立政務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定期評估審查不予公開的信息,對因情勢變化可予公開的信息及時轉為公開;信息失效后,及時進行失效處理,確保公開信息始終處于有效、準確狀態。
三、聚焦主責主業,提升公開服務效能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及時準確發布。將財政監管重點工作進展、重大財稅政策落實成效、重要調研成果轉化、服務代表委員工作亮點等作為主動公開的核心內容。通過局門戶網站專欄、動態信息報送、上級平臺刊載等多種形式,及時、全面、準確地展現監管工作成效與思考,增進社會公眾、監管對象對財政監管工作的理解、認同與支持。
二是規范辦事指引,優化服務公開。將提升政務服務透明度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重點圍繞銀行賬戶管理、審批退稅等業務事項,及時發布清晰、詳盡的辦事指南,明確受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咨詢方式、監督渠道等核心要素。通過明晰公開渠道、承諾辦理時限、規范操作流程,有效維護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切實提升財政監管服務的便捷度和滿意度。
三是深化政策解讀,主動回應關切。將政策解讀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動態發布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財稅政策,準確傳遞政策背景、目標、要點,及時回應社會公眾和市場主體關切,提升群眾對財政工作和財政政策的知曉度和參與率,推動政策更好落地見效。
下一步,內蒙古監管局將繼續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持續鞏固現有成果,在健全長效機制、拓展公開深度、優化公開體驗、強化公開賦能上再下功夫,不斷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讓財政監管權力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