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熱點問題解答[2025年8月]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2025-8-1
1.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優惠政策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2.如果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元,但年度不超過120萬元,還能享受優惠嗎?
答:增值稅按季度判定,只要單個季度不超30萬元,該季度即可免稅;但企業所得稅是按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只要全年不超過300萬元,均可享受低稅率。”
3.小規模納稅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經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如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或開票有誤等情形,該怎么處理?
答:小規模納稅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經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或開票有誤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開具對應征收率的紅字發票或免稅紅字發票。納稅人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在開具紅字發票后,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4.自然人出租不動產一次性收取的多個月份的租金,如何適用增值稅減免政策?
答: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月銷售額標準調整為10萬元以后,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樣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5.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如何填寫相關免稅欄次?
答: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如果沒有其他免稅項目,則無需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6.你好,我是小規模納稅人,提交增值稅申報時,系統出現申報比對不通過,提示“本期填寫的適用3減1政策的本期發生額小于開具的1%征收率增值稅發票不含稅金額的2%,請確認填寫是否正確?”,請問我可以忽略這個提示嗎?
答:這是一個“提示類申報比對不通過”,您可以根據系統提示點擊【修改報表】;如果你確認報表數據沒問題的話,也可以點擊【強制提交】,一般情況下,目前數據正確的話,比對不通過數據是不會形成后臺記錄的。后臺出現比對不通過的記錄的話,您可通過更正申報表,消除比對異常記錄。
7. 我是一般納稅人,在提交增值稅申報時,系統彈出申報比對不通過,類型為“強制類”,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答:若系統出現“強制類申報比對不通過”,您可以根據系統提示點擊【修改報表】;也可以點擊【強制提交】,但會產生“申報比對異常轉辦事項”,該事項會流轉至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實處理,您需配合并跟蹤比對異常處理情況,該事項會影響后期發票開具等業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