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于貫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5〕16號 2025-05-16
各市(自治州),各縣(市、區、特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8號,附件1)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文件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實施。
一、延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
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標準實施。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補貼標準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執行,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補貼,不得和職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對取得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在此基礎上增加2次補貼次數,標準按照《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黔財社〔2025〕52號)執行,初級1200元、中級1800元、高級2400元。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我省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詳見《貴州省職業技能培訓工種目錄》(附件2)。
三、加強經辦服務
政策執行期內,采取勞務派遣企業依申請辦理,其余參保企業“免申即享”的經辦模式,及時向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撥付返還資金,做到應發盡發,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各地要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主動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的分配。對涉及被派遣勞動者的部分,指導勞務派遣單位全額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單位。其中,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者不在穩崗返還政策覆蓋范圍之內。對涉及其余自有員工部分(含依法開展承攬、外包業務招用的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全額享受。
四、加強宣傳和基金風險防控
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手段廣泛宣傳、精準推送政策信息,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要進一步完善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風險防控體系,加大社保經辦機構內控檢查力度,在待遇審核和發放環節加強數據比對、核查,嚴防欺詐、冒領、騙取風險,切實維護基金安全。政策執行中遇重大事項和問題要及時主動報告。
稅 屋附件: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2.貴州省職業技能培訓工種目錄.xlsx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稅務局關于貫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8號)精神,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助力提升職業技能,兜牢失業保障底線,結合我省實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研究貫徹意見,細化具體要求,報請省人民政府同意,印發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于貫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6號,以下簡稱《通知》),推出一攬子階段性、組合式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舉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助力提升職業技能,兜牢失業保障底線。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明確頂格執行國家政策:一是按照規定的上限實施穩崗返還和技能提升補貼;二是對取得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補貼標準提高到初級1200元,中級1800元,高級2400元。
(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1.申領條件。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參保企業2024年度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
2.返還標準。大型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標準實施。
3.返還方式。穩崗返還資金返還至參保單位對公賬戶。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
4.穩崗返還資金用途。企業獲得的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5.政策執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6.經辦服務。采取勞務派遣企業依申請辦理,其余參保企業“免申即享”的經辦模式,及時向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撥付返還資金,做到應發盡發,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各地要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主動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的分配。對涉及被派遣勞動者的部分,指導勞務派遣單位全額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單位。其中,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者不在穩崗返還政策覆蓋范圍之內。對涉及其余自有員工部分(含依法開展承攬、外包業務招用的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全額享受。
(二)關于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1.申領條件及范圍。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2.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為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
3.政策執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4.注意事項。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證書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補貼,且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已持有同一職業(工種)高級別證書技能提升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補貼,對取得我省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在此基礎上增加2次補貼次數,補貼標準按照《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黔財社〔2025〕52號)規定的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補貼標準執行,初級1200元,中級1800元,高級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