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人社發〔2025〕24號 2025-06-26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總工會,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各市稅務局,各市金融監管局: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于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24號)精神,我區納入國家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和部署安排,我們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開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為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健全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作出的重要部署。為平穩有序開展我區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于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24號)規定,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要求,以促進多渠道靈活就業為根本,以健全新就業形態人員參加社保制度為主線,堅持人民至上、公平統一、創新引領、因地制宜原則,以現行工傷保險基本制度為框架,適應平臺企業跨區域經營、線上化管理的特點,探索創新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以下簡稱職業傷害保障)制度政策,構建集中式一體化信息系統,優化經辦管理服務方式,以社會關注度較大、職業傷害風險較高的出行、即時配送和同城貨運等行業為試點重點,優先解決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問題,有效分散平臺企業職業傷害風險,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人員保障權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確試點平臺企業對象范圍。從2025年7月1日起,以出行、即時配送和同城貨運等行業為重點,將國家確定的出行行業的曹操出行、滴滴出行,即時配送行業的美團、餓了么、達達、閃送、順豐同城,同城貨運行業的貨拉拉、快狗打車、滴滴貨運、滿幫省省等試點平臺企業納入我區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在試點期間,在我區運營的上述試點行業的其他平臺企業有參加試點意愿的,可向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書面提出申請,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指導協調,經評估具備相關試點條件的,報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后予以公示,納入我區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按照國家部署,2026年,將出行、即時配送和同城貨運三個行業的平臺企業總體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2027年,探索將職業傷害保障風險較大、勞動管理強度較高的其他行業平臺企業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
(二)加強待遇保障和經辦管理服務。各地要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管理相關規定,加強部門業務協同,持續提升業務聯動服務能力,進一步優化經辦管理服務,為職業傷害人員提供便捷高效優質服務。推動職業傷害確認、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核定發放“三件事”集約為“一件事”辦理,按照自治區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管理相關規定明確的待遇項目和標準執行等規定(我區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文件規定出臺前,繳費基準額執行國家標準),辦理職業傷害保障業務,努力順應試點平臺企業和人員需求特點,從機制上提高經辦服務效率和服務體驗,促進零星醫療費用報銷等高頻事項提速辦,確保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待遇落到實處。
(三)加強職業傷害保障基金管理。職業傷害保障費及其利息收入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一管理,單獨設立職業傷害保障費收入科目和職業傷害保障支出科目,實行統一收支管理。將職業傷害保障資金預決算納入工傷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編制,實行預決算管理。職業傷害保障待遇等有關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戶中予以列支,在單獨設立的職業傷害保障支出科目中予以記賬。各市每季度工傷保險基金用款計劃應考慮職業傷害保障資金用款因素,工傷保險基金用款計劃及資金撥付按照自治區級統籌工傷保險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定期組織開展風險自查、疑點核查、交叉互查,嚴格落實要情報告制度,及時通報、整改問題,化解基金安全風險。
(四)加強試點工作運行管理和監測。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強化平臺企業用工指導,壓實平臺企業參保繳費的主體責任。建立制度運行分析常態化機制,實時監測參保人員、業務辦理、基金收支等信息,綜合分析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結構、工作強度、收入水平、社會保障等情況,為做好新就業形態人員就業服務、社會保障、行業管理等提供精準數據支撐。加強事故傷害數據分析,提出常見事故場景和預防工作重點建議,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靶向”治理。強化流程控制,嚴格業務管理,建立、健全職業傷害確認、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核定發放等全流程風險防控機制。探索建立關鍵節點、關鍵數據、關鍵人員風控規則庫,定期開展疑點數據和職業傷害死亡人員數據篩查,加大信息化風險防控力度。
(五)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承辦服務。依法依規引入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承辦職業傷害保障經辦服務,充分發揮商業保險機構優勢,為參保企業和人員提供便捷高效優質服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文件等規定,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以公開招標采購形式,選定若干家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職業傷害保障服務事項并簽訂委托服務協議,由商業保險機構協助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職業傷害確認、組織勞動能力鑒定、承辦待遇經辦服務等事項。
(六)建設開發職業傷害保障信息系統。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傷害保障信息平臺建設方案部署,按照全流程業務信息化要求,做好全區集中式社會保險一體化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建設開發自治區級集中的職業傷害保障信息平臺。對接全國集中的職業傷害保障信息平臺,適應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待遇“一站式”申領需求,與委托承辦事項相銜接相匹配,優化職業傷害保障業務流程,保障新就業形態人員及平臺企業用戶的各項權益,確保管理規范、經辦順暢、數據安全。
三、職責分工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政策標準制定、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培訓指導、政策宣傳等工作;負責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時報告試點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與情況;負責職業傷害保障資金預決算審核、監督、檢查等工作和審核支出用款計劃;負責規范和指導全區職業傷害確認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負責招標確定全區職業傷害保障委托辦理機構,以及協議簽訂、考核評估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各項政策標準和業務規程;負責按規定做好本地區職業傷害保障資金支出用款計劃審核、監督、協同財政部門管理等工作;負責按規定組織實施本地區職業傷害確認、勞動能力鑒定等工作;負責對本地平臺服務機構及受托商業保險機構承辦事項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協助開展委托承辦服務相關考核評估工作;負責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自治區社保中心負責職業傷害保障參保登記、繳費基準額具體標準確定、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統計報表等業務經辦工作;負責指導和規范各地職業傷害保障經辦業務、審核與支付職業傷害保障待遇;負責會同稅務機關審核匯總各地提出的職業傷害保障資金收入預算計劃和預算調整建議,編制全區職業傷害保障資金收支預算計劃和預算調整方案,按規定報送預算執行分析報告等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職業傷害保障資金決算草案;負責審核各地提出的職業傷害保障資金支出用款計劃;負責按規定開展職業傷害保障經辦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按年度向社會公開職業傷害保障參保、收支等情況。市、縣級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本地區職業傷害保障資金支出管理和會計核算,提出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和季度用款計劃;負責編制、匯總、上報本地區資金財務和統計報表等;負責審核與支付本地區職業傷害保障待遇費用;負責本地區領取待遇資格認證、職業傷害保障醫療、康復就醫管理和費用審核結算、稽核內控、檔案管理、經辦業務培訓等工作。
(二)財政部門。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自治區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管理、劃撥、結算和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編制職業傷害保障資金預決算工作,審核職業傷害保障資金預決算草案并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經自治區人大批準后,批復自治區社保中心和廣西稅務局具體執行;負責審核相關用款計劃、撥付資金等工作。市、縣級財政部門負責配合本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擬定相關用款計劃;負責對本地區的職業傷害保障資金支出、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三)稅務機關。廣西稅務局負責組織征收全區試點的職業傷害保障費,依法開展征收管理工作;參與編制職業傷害保障資金預決算草案,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預算的執行和調整等相關工作;配合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
(四)金融監管部門。廣西金融監管局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對參與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的商業保險公司的協調監督,督促相關商業保險公司配合做好職業傷害保障經辦工作;配合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
(五)平臺企業監管部門。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自治區商務廳、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試點平臺企業的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配合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工會組織依法維護新就業形態人員的合法權益,對平臺企業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實行監督;配合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是國家賦予我區的一項重要改革任務,各地、各相關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有序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財政、交通運輸、商務、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總工會等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定期調度各地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督導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強工作協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以實現改革試點目標和滿足保障需求為導向,共同研究和協調解決試點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平穩有序推動試點工作。加強自治區職業傷害保障信息系統和稅務征收信息系統的協同聯動,做好系統對接和數據信息傳遞等有關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完善職業傷害保障費征管流程。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與交通運輸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部門信息共享對接機制。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認真落實責任,積極主動做好職業傷害確認、勞動能力鑒定、待遇審核支付等工作,強化信息共享機制,提升聯動服務能力,確保職業傷害保障各項工作順暢運行。
(三)加強風險防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金融監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安全開展、職業傷害保障資金安全,切實防控風險隱患。
(四)加強宣傳引導。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充分調動平臺企業和新就業形態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引導其按要求參加試點。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多做政策宣傳、解疑釋惑的工作,多做增進共識、統一思想的工作,多做典型報道、示范引導的工作,為順利推進試點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在試點中遇有新問題和新情況,要及時向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廣西稅務局、廣西金融監管局等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