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廈門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工作的通知
根據《廈門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廈門市醫療保障局 廈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廈醫保〔2025〕96號)等文件規定,為做好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登記
(一)參保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職工醫保或未按照規定享有其他醫療保障的下列城鄉居民依法參加居民醫保:
1.本市戶籍的居民。
2.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的非本市戶籍未成年子女,及其持本市有效居住證的父母、配偶。
3.本市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全日制學校在校在園學生(以下簡稱“在校學生”)。
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粕、全日制研究生(統稱“大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技校、職高)、特殊教育學校、中小學(含小學、初中、高中)中實行學籍管理的全日制學生;幼兒園、托兒所等幼托機構的在冊兒童。
在校學生包括僑、港、澳、臺籍學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脫產、業余、函授形式學習)以及進修、網絡、廣播電視等學校的學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港、澳、臺人員,以及父親或母親持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港、澳、臺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業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件的外國人。
6.本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二)參保登記時間
1.集中參保登記時間為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2.日常參保登記時間為每月1日至月底。
(三)參保受理方式
城鄉居民通過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會辦理參保申請。居(村)委會接到城鄉居民申請、進行參保信息采集后,統一向稅務機關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隸屬于教育部門主管學校的在校學生,由廈門市教育部門在秋季開學初將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技校、職高)、全日制中小學、幼兒園的在校學生信息通過廈門市政務信息共享協同平臺推送給稅務部門,稅務部門辦理參保登記。
非隸屬教育部門主管學校的在校學生,由各學校通過“廈門市電子稅務局”上傳在校學生信息,稅務部門辦理參保登記。
大學生由各高校通過“廈門市電子稅務局”上傳在校學生信息,稅務部門辦理參保登記。
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參保信息未發生變化且要繼續參保的,無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在集中繳費時間段內繳納醫保費款即可。
二、繳費標準
202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450元/人。
符合政府資助參保的繳費人員由政府部門按規定分類代繳202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屬于第一類醫療救助對象(即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第二類醫療救助對象(即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的,個人無需繳費;屬于第三類醫療救助對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的農村易致貧返貧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員)的,即個人按當年度繳費標準10%繳納,2026年度個人按45元繳納。
三、繳費時間和繳費方式
(一)繳費時間
集中繳費時間為2025年10月22日至12月26日。
日常繳費時間為參保當月1日至月底。
(二)繳費方式
1.采用“個人自繳”繳費方式的,有以下3種繳費方式:
(1)通過“微信”“支付寶”或“i廈門”APP一鍵掃碼快捷繳費,實現繳費“一碼直達”。

(2)通過“電子稅務局”APP、“閩政通”APP、“i廈門”APP中“稅務社保業務”功能在線繳費。
(3)通過“閩政通”APP、“廈門醫療保障”微信小程序辦理福建省基本醫療保險家庭共濟賬戶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業務。
(4)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開通醫保錢包功能,扣費時按照“參保人本人個人賬戶—參保人本人醫保錢包—家庭共濟賬戶”順序足額扣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溫馨提示:參保人在辦理家庭共濟和醫保錢包代繳業務時,需保證至少其中一個賬戶余額不少于2026年度個人繳費標準450元。
2.由學;蚓(村)委會代繳:學校或居(村)委會在上述繳費時間期限內統一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四、其他事項
(一)補辦參保登記。符合參保條件但未參保的城鄉居民和在校學生,可登錄“電子稅務局”APP、“閩政通”APP或“i廈門”APP,通過“城鄉醫保參保”“在校生參保”或“大學生參保”功能補辦參保登記。
(二)補繳相關費款。采用“個人自繳”方式繳費的參保人未能及時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登錄“電子稅務局”APP、“閩政通”APP或“i廈門”APP,通過“社保費申報繳納”功能進行補繳,也可到稅務部門的辦稅服務廳辦理補繳。采用居(村)委會或者學校代繳方式繳費的,由居(村)委會或學校統一代繳。
(三)參保信息變更與停保。需辦理參保信息變更或停保的城鄉居民,應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過居(村)委會辦理變更或停保手續;也可登錄“電子稅務局”APP、“閩政通”APP或“i廈門”APP,通過“城鄉居民醫保停保”功能辦理停保。需辦理參保信息變更或停保的在校生,可登錄“電子稅務局”APP、“閩政通”APP或“i廈門”APP,通過“城鄉居民醫保停保”功能辦理停保。
(四)明確參保資格。在居(村)委會辦理參保登記且年滿18周歲(以2025年12月31日為計算截止時點)的非本市戶籍參保人,依據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稅務部門將自動停止2026年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的參保資格。
(五)完善在校生信息。隸屬廈門市教育部門主管的學校,請在集中參保登記時間之前通過“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完善在校學生信息,以便廈門市教育部門及時通過廈門市政務信息共享協同平臺推送稅務部門。
(六)退費申請。對于擬申請退還已征收入庫的202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必須在2026年醫保待遇享受期開始(2026年1月1日)之前提交退費申請。
(七)待遇等待期。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醫療救助對象、當年退出現役的軍人等特殊群體外,對居民醫保未在集中參保期內參;蛭催B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待遇等待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繳費具體流程詳見附件參保繳費指南。
特此通知。
1.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居(村)委會]參保繳費指南(2026年度).doc
2.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校學生]參保繳費指南(2026年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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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