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5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8號)以及我省文件規定,今年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對象
在我省參保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申領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累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2.非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單位;
3.2024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用人單位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的20%。
三、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按規定提高相關企業返還比例。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四、申領程序
(一)免申即享。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參照中小微企業標準實施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實施“免申即享”。
通過數據比對、地方初核,現將“免申即享”初篩達標用人單位名單向社會公示(見附件1),公示期5個工作日(9月9日至9月15日)。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的單位,復核后納入“免申即享”范圍,返還資金于2025年9月30日前撥付到位。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咨詢反映(見附件2)。
(二)自主申報。大型企業以及符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條件但未被納入“免申即享”范圍的用人單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經聯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導致“免申即享”資金撥付不成功的用人單位,可通過安徽省人社統一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網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申報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勞務派遣單位應主動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穩崗返還資金申請,并按規定及時使用和分配資金。
五、資金用途
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用人單位應建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使用臺賬備查。
六、咨詢電話
用人單位可致電各地12333人社服務咨詢熱線了解政策,或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具體咨詢。
特此通告。
稅 屋附件:
1、2025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免申即享”初篩達標用人單位名單.xlsx
2、2025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咨詢信息表.xlsx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年9月8日